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刑事裁决书,多人因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被判刑。2016年,被告人王某某在网上看到支付宝和微信在韩国和日本被推得很火,于是想到做境外扫码支付应该有很大的赚钱空间,便伙同被告人单某、张某某、顾某某在菲律宾马尼拉市成立“Alvin and Coco Business Solution”空壳公司,于7月初在淘宝网站以人民币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支付系统后台源代码,并租用美国微软公司的服务器用于数据存储,欲从事境外扫码或者网络支付业务。
后来发现,菲律宾有很多博彩网站找他们公司,希望他们提供资金通道。2017年2月,被告人王某某、单某、顾某某与菲律宾马卡提市新宝娱乐赌场的老板Jacky合谋,由Jacky提供支付网站页面代码和经备案的鑫品胜科技有限公司169.cc域名,并为王某某方拓展业务提供大量的赌博网站客户,由王某某、单某等人利用上述域名、购买的支付系统后台源代码,租用的美国微软公司服务器,搭建了“多宝支付”平台,为博彩等非法网站提供互联网支付通道,并从中通过抽取每笔支付结算金额0.14%—0.3%的方式非法获利。
2017年2月至2019年5月期间,为扩大经营规模,被告人王某某、单某先后招募多名人员为“多宝支付”的业务骨干,组建了运营部、财务部、技术部、客服部、市场部、行政部等部门,并以“多宝支付”的名义对外招揽客户、提供互联网支付、结算服务。
由于没有足够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资源,王某就将有三方支付通道资源的程某招到公司。同时,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多宝支付先后购买了6000余套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公司资料,利用虚假资料,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平台申请商户,开通了1174个商家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从刚起步时的一年700多万元的利润,发展到年盈利近4000万,办公地点也从菲律宾马尼拉的民房搬到了高档写字楼。
经鉴定,多宝支付涉案金额达118亿余元,通过从赌客充值的金额中抽取的手续费和开户费,“总利润”多达6600余万元,王某个人也从中非法获利超4000余万。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搭建多宝支付平台后,通过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通商户获得支付通道,并与赌博等非法网站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分别进行技术对接,使赌博网站的资金充值信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衔接起来,搭建起一条赌博网站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支付通道,使赌客、赌博网站的资金充值和提现得以完成,实现资金的支付结算。
被告人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而非法从事支付、结算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四)项“其他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议纪要》第18条的意见,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329万元。为多宝公司寻找三方支付通道的被告人程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七十万元。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到1年6个月及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