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审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湖南省长沙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万嘉公司财务人员国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退还被害单位万嘉公司经济损失457万元。
他们用支付宝相互添加了好友,对方找她要走了她的支付宝密码,说是要给她支付宝内存钱,当时考虑到网恋快到结婚的程度了,她就没想那么多,把支付宝的登陆支付密码都告诉了对方,她支付宝账号绑定了她5张银行卡,1张建行是她私人用的,偶尔会有公款入账,另外4张银行卡是用来作为公司的收付款账户在使用,她当时跟对方说过,她支付宝绑定的都是她公司财务账户,要他不能动她绑定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因为里面都是她公司的公款
国某称,他们没有见面,也没有在视频内看见过对方本人,对方一直说过两天就回来,然后到长沙来看她,但是黄某一直都没有来,说有事耽搁了,不是找她要钱就是玩消失。对方之前是以结婚女方准备嫁妆的理由要她给钱,他帮存起来,之后以玩游戏需要急用为由,接着以出国去菲律宾钱投出去回不来需要钱急用找她要钱,后又接着以回国遇到麻烦要钱急用的方式要钱,还说自己痛风,需要钱治疗并且在此期间黄某频繁登录她支付宝转走公款,因为期间也有转回来钱,加上对方甜言蜜语,所以国某都信以为真了。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国某总共转了260多万元公司公款给黄某,另外她自己平时的花销也是用的公司的钱,自己花了140余万元,公司老板不知道,她都做假账做平了,截至目前她还有400余万元没有给公司,都是自己开支了,她现在也没有能力来偿还。被告人国某,女,1987年11月7日出生于河北省青县,汉族,初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