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202家机构取消备案。业内人士表示,2023年监管力度明显加大,风险机构和不良机构将被出清。又有机构拟取消备案公开资料显示,作为聚合支付服务商的网联商务,其核心业务是为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提供移动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服务,基于“支付+SaaS相关产品”精细化运营银行本地商户,为商户提供场景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帮助中小银行赋能本地商户,从营销到金融业务端来提升商户数字化水平以及获得更好的金融服务支持。2022年11月,支付清算协会发布2021年度收单外包机构评级,持续为收单机构遴选合作机构提供公允行业标准。评级结果显示,参加评级的聚合支付机构为290家。290家机构评级等级无1家获得A+,获得C+为102家,获得C-为70家。
支付清算协会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以外包备案管理和自律评价为重点,严格落实外包服务机构自律管理,不断提升外包服务市场的规范化水平。截至2023年2月15日,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的机构共有16312家。其中,特约商户推荐14831家;受理标识张贴9971家;特约商户维护10978家;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11612家。之前在2020年8月,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取消收单外包机构备案的情形分为主动取消和强制取消两种。一种是已备案的外包机构可自愿向协会递交取消备案申请,协会原则上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协会网站公示取消备案信息。第二种是已备案的外包机构出现以下情形的,协会将取消其备案,并在协会网站进行通报,涉嫌违规且情节严重的,移交央行等相关监管机构处理。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法处罚的;
2.因违规经营外包业务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3.被纳入协会收单外包机构黑名单的;
4.被协会认定违规经营外包业务,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拒不配合协会现场或非现场检查的;
5.申请备案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隐瞒重大事实的;
6.外包机构发生第十八条所述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发生变更后90个自然日内未向协会报告的。重要信息包括:
(1)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
(2)单位经营地址;
(3)开展的业务类型或业务地域。
7.备案有效期届满前未重新提出备案申请的;
8.失联超过90个自然日以上的。失联是指协会工作人员通过外包机构预留的联系方式不能与外包机构取得联系,或在外包机构登记的营业地址不能找到该机构;
9.协会认为应当取消备案的其他情形。
此外,规定取消备案的外包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两年内再次申请备案或重新注册企业后申请备案开展收单外包业务的,协会将不予备案。
2020年8月,支付清算协会下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收单外包服务市场正式启动备案制。
2021年12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印发《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自律管理,优化完善外包机构评级管理机制。2022年1月,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自律规范(试行)》,要求外包服务机构切实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收单机构加强合作外包机构管理;建立外包机构计分管理机制,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自律管理。这也预示着收单外包机构严监管在持续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