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对可疑账户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向金某控制账户汇款的人员大多数具有境外留学或多次短期出入境经历。此外他的相关账户还显示,与境内其他疑似地下钱庄的账户存在资金往来记录。 由此,警方判定金某涉嫌利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提供非法换汇服务,并存在与国内其他地下钱庄进行交易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随即,警方决定对金某进行立案侦查。 挖出非法买卖虚拟货币团伙为了全面打击该地下钱庄案所涉及的上下游犯罪,国家外汇局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合力调取了与金某相关的可疑银行交易记录2000多万条,又从中梳理出上千个可疑账户。这些账户的开户地涉及全国十余个省市,资金交易量超百亿元人民币。 经调查,警方发现金某不仅涉嫌地下钱庄交易,其所控制账户中的大量资金还汇入从事境外虚拟货币交易的李某所控制的账户。 警方调取了金某和李某的账户流水发现,二人之间的资金流存在异常。由此,挖出了一个以李某为首的非法买卖虚拟货币团伙,并获取了大量李某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证据。 警方发现,李某是一县级城市纺织企业的普通员工,另一个身份是一名专门从事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承兑商。他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帮助金某把大量资金兑换成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在明知金某从事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开展虚拟货币的买卖业务,帮助地下钱庄非法汇兑,已经涉嫌犯罪。 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经过6个月的侦查,办案人员在摸清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身份信息及活动规律等情况后集中部署收网行动。全国各地警方联动,在半个月内共计抓获同案嫌疑人74名。 在现场,民警缴获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并及时固定了相关证据。 地下钱庄不仅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助长上游犯罪,还可能使与其发生交易的企业和个人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买卖外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涉及刑事犯罪。 第三方支付行业垂直自媒体。" data-from="0" data-is_biz_ban="0">